关于四川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、体育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的通知
川招考委[2010]32号
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
关于四川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、体育类专业
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的通知
各市(州)招生委员会,有关招生学校:
现将审定的我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、体育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通知如下:
一、美术类专业
美术类专业(含对口职教师资、高职班):本科总分210分,素描、色彩、速写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;专科总分180分。
二、音乐类专业
1. 音乐学类专业(含对口职教师资、高职班):本科总分245分;专科总分215分。
2. 音乐舞蹈类专业(含对口职教师资、高职班):本科总分245分;专科总分215分。
3. 音乐理论作曲类(含史论、作曲、指挥、制作、管理等)专业:本科总分230分;专科总分220分。
4. 音乐表演类专业:本科总分280分,专科总分255分。其中本科层次声乐(美声、民族唱法)、合唱、歌剧表演、民乐、钢琴、钢琴伴奏、手风琴、双排键电子琴、管乐、打击乐、弦乐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(三)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,音乐剧、声乐(通俗唱法)、流行歌舞、流行器乐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(三)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;专科层次各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(三)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。
三、表演类专业
1.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:本科总分325分;专科总分300分。
2.播音主持类专业:本科总分220分;专科总分200分。
3.舞蹈类专业:本科总分260分;专科总分240分。
4.时装表演类专业:本科总分275分;专科总分235分。
5.戏曲表演(川剧)专业:专科总分320分。
四、编导类专业
编导类专业:本科总分220分;专科总分210分。
五、体育类专业
体育类专业:本科总分70分;专科总分65分(三州考生55分)。
注:体育类专业总分满分为100分,美术、播音主持、编导类专业总分满分为300分,其它各类专业总分满分均为400分。
二○一○年五月十七日
主题词:高等学校 艺体招生 专业 控制分数 通知
抄送:教育部高校学生司,省委、省人大、省政府、省政协办公厅,省委宣传部,省教育厅
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上网公开 2010年5月17日印发